山坡地超限開發不願意面對的真相(四):老丙建山坡地社區之鄰里性公設綠地二次販賣開發
過去的集合式住宅社區建案,鄰里性公設與綠地並沒有法律規定,讓居民持份,建商常常也未將鄰里性公設登記為法定空地或公設用地。經過一段時間後,分期開發,或是轉賣給其他建商,以新建商新建案方式,二次開發販賣。此現象在新店安坑山區社區比比皆是。錦繡、玫瑰中國城、台北小城、黎明清境、達觀鎮、大學詩鄉等等,都有過類似的抗爭,且目前數個社區此情況還在持續中。當初吸引居民買下房子的公園綠地、公設,如今一塊塊的蓋起高樓,形成社區中另有社區的奇怪景象,過度密集的住宅樓房,山坡地儼然已超限開發。
氣候變遷極端氣候機率遽增,何以保證沒有出乎意想的天災,今年(2016年)初,甚至在安坑山區降下白雪,極端氣候不是人類可以想像預測精準的,此時應該多留一分對自然環境的尊重,這些山坡地社區當初建照的規劃必定有其水土保持、顧坡、滯洪緩衝區之用意。切勿讓建商的貪婪危及整區居民的居住安全。
民國86年9月9日發布實施之「擬定新店(安坑地區)主要計畫」載明「由於本計畫地區土地過度及不當使用之情形甚為普遍,例如丙建社區開發密集…已嚴重影響居住環境品質及都市景觀,必須儘快擬定計畫予以規範指導」。
且同上「擬定新店(安坑地區)主要計畫」載明,382次會議之決議壹之二之(六)「考量該(台北小城)社區之鄰里性公共設施系該(台北小城)社區依『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申請開發內容之一部分,具法定效律,其使用內容不應予以變更」。
然而!!台北小城社區當時開發之建商(僑融建設)申請之3887母照,在小城管委會向政府查調此母照時,卻得到因淹水此母照遺失之回覆。
政府不能如此不負責任的只告知”遺失文件”,就讓整個小城里的居民的近2公頃(山谷公園)鄰里性公設(還不包括其他公設綠地),被二次開發,危及整個山坡地居民的居住安全以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