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將全面清查老丙建

  • 1997/08/233

1997/8/21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為解決山坡地住宅及「老丙建」安全問題,內政部營建署20日表示,將先找出所有老丙建所在,全面清查,並要求地方政府,對於尚未申請建造的老丙建開發案,暫緩核發建照,俟修訂「建築技術規則」後,依據新規定審核建照,同時聘請專業技師團體,協助地方政府審核。

目前全台灣到底有多少「老丙建」,營建署也不知道,營建署官員20日表示,因為過去的「老丙建」申請案,都直接由地方政府審核後,即可變更用地,尤其在72年頒布「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前,很多人趕著送件,這批搶照的案件,俗稱「老丙建」,當務之急必須找出老丙建所在地。

營建署官員表示,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第5條對於順向坡也有規範,順向坡有危險之虞者不得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