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都會〉新店大學詩鄉社區告贏市府 新建案撤照
自由時報 2016-11-23
排水箱涵不得開發 縣政府時期核准
〔記者翁聿煌、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店大學詩鄉社區管委會不滿新北市政府,在縣政府時期核准新建商計畫在社區的排水箱涵上方土地蓋新建案,昨經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新北市政府敗訴,撤銷其核發建照;大學詩鄉社區法律顧問林清祥說,希望新北市府重新召開開發審查會議,詳細評估當地的水土保持及環境條件是否適宜開發。
位於景文科大後山的大學詩鄉社區八十六年由張萬利開發,後來因為財務困難遠避國外,新建商收購社區剩餘土地後,民國九十六年間,想開發其中的一二三之六號水利地,並依附在原來的總開發案中,避免申請雜照,但也因此受到舊的總開發案拘束。
林清祥說,依舊的總開發案內文明定,一二三之六號水利地下方為排水箱涵不得開發,但建商串通新北市府(原台北縣政府),同意核發建照,社區管委會因而提告。
在居民與建商的四年多抗爭過程中,雙方動作不斷,居民指控社區內黑影幢幢,新北市府曾於一○三年一月十一日清晨派員赴安忠路「大學詩鄉」社區,不顧居民抗爭反對,強制拆除入口處警衛亭,容許新建商出入社區施作工程。社區則在兩天後動員一百卅位居民,十三日早上到新北市府前抗議市政府隨意核發建照,市府還被迫關閉大門阻止抗議民眾進入,由工務局出面接受陳情,今年六月廿二日建商不滿住戶抗爭導致工程停工,加上建商兩次敗訴,憤將棺木搬進社區,揚言要將工地改作為喪葬使用,再次引發居民在場抗議。
遭質疑圖利建商 李四川:依法行政
林清祥質疑當時副縣長李四川(現新北市副市長)在開發案審查中扮演的角色,除核准新建案,並且撤銷原本該地段商業區需捐贈給景文科大和大學詩鄉社區共同使用的承諾,等於蓄意圖利建商。
副市長李四川澄清,排水箱涵用地依照當時都市計畫,可興建社區中心,後來舊建商倒閉,土地遭法院拍賣,新地主購買後依法申請建照,縣府依法行政,沒有圖利特定人士,對於法院判決,市府表示尊重,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進行後續處置。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54762